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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保健食品配方應具備科學性,產品原料需要有合理使用的說明。關于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中的10種物質配伍要求,詳見以下信息:
1、輔酶Q10、破壁靈芝孢子粉、螺旋藻和魚油4種原料不能與其他任何原料配伍使用;
2、褪黑素可以選擇是否與維生素B6配伍使用;
3、大豆分離蛋白和乳清蛋白在產品備案時,可以單獨作為原料使用,也可以將兩者復配使用。需要配伍營養物質的,備案人應提供與已批準產品相同配方原料種類、相同保健功能的資
料;
4、人參、西洋參和靈芝,在產品備案時,僅可使用單方原料,不可與其他原料復配使用。
康瑞安集團成立于2014年6月,是一家 “專業的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服務機構”,為保健食品、功能食品、新食品原料、化妝品、醫療器械等大健康產品,提供一站式的研究開發、檢驗檢測、
毒理學評價、功能性試驗、人體臨床研究、注冊備案、咨詢認證等技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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