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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功能性食品的定義
不同國家或組織對功能食品有不同的定義。目前,我國尚無明確的功能性食品的官方定義,也未對功能食品進行專門的歸類,在食品分類中沒有“功能食品”這個法定名稱。根據公開資
料信息,36氪研究院將功能性食品定義為功能因子含量或活性明顯高于普通食品,不以治療為目的,對人體具有增強機體防御功能、調節生理節律、預防疾病和促進健康等功能,并且
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功能性食品可為健康人群預防性地補充營養素,也可為生理功能異常人群促進康復進程。
功能食品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包括:
目標明確(明確的保健功能);含有明確的功能因子(有效成分);功能因子的穩定性,存在形態含量;口服有效;安全無毒副作用;作為食品為消費者所接受。
功效方面,功能性食品主要包括:
口服美容類、緩解疲勞類、瘦身排毒類、防止疾病類、身體節律類、強化機能類等。形態方面,功能性食品以軟糖、果凍、飲料、蛋白棒、凍干等形態為主,旨在具有功效性的同時最
大限度地滿足消費者口感和方便即食等需求。
我國功能性食品的發展歷程
我國功能性食品行業的發展主要分為起步階段、成長階段、信任危機階段和復興發展階段四個階段,經歷了從藥品向食品的轉變、從特定人群服用向廣大人群服用的擴散,以及從目的
性向日常化發展的軌跡。
第一代功能性食品為初級功能食品。20世紀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第一代產品包括各類強化食品,僅根據食品中的營養成分來推斷該類食品的功能,未經過嚴格的實驗證明或科學論
證,該類產品主要為各類強化食品和滋補產品;
第二代功能性食品是指經過動物和人體實驗證明,其具有某種生理調節功能的食品,強調了科學性和真實性,目前我國市場上大多為該類功能性食品;
第三代功能性食品,是建立在第二代功能性食品的基礎上,需要進一步研究其功能因子結構、含量和作用機理等信息,該類產品在我國市場尚不多見。目前,我國比較規范的保健食品廠
家有4000多家,其中2/3以上屬于中小企業,上市公司不超過6家,年銷售額達到1億元的不超過18家;在4000多種保健食品中,90%以上屬于第一、二代產品,三分之二的產品功能集中
在免疫調解、抗疲勞和調節血脂上,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低水平重復利惡性競爭的加劇。
康瑞安集團成立于2014年6月,是一家 “專業的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服務機構”,為保健食品、功能食品、新食品原料、化妝品、醫療器械等大健康產品,提供一站式的研究開發、檢驗檢測、
毒理學評價、功能性試驗、人體臨床研究、注冊備案、咨詢認證等技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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